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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  民主

長期以來,美國以它的超級國力為後盾,利用政治、軍事、經濟、媒體、等等手段,在世界廣大的落後地區之中建立了強力的主控地位。除了像沙烏地阿拉伯這樣少數的例外,那些落後地區的國家都依照美國的期望而實行了所謂的 "民主制度"。

在許多這樣的所謂 "民主國家" 之中,像黑道、毒販、大地主、外國資本家的代理人、獨裁的軍人、等等不良集團,往往藉著相對簡單的手段 (恐嚇,暗殺,掌控媒體,賄賂,竄改選票,等等) 就能很有效的操控投票的結果。他們由此掌握到政治權力,並且進一步增大作惡的本錢。

只要這些政權的領導人 "親美",只要他們對人民的掌控能夠 "維護美國的利益",美國政府和美國所主導的各式媒體就大力為他們背書,並且透過各式各樣的代理人,一直在告訴全世界的人民,民主制度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理念,而那些伴隨而來的嚴重問題都只是 "民主的必要之惡"。

這當然是完全的胡說八道;制度是人訂的,它必須要能解決問題,否則就沒有存在的價值;那些腐敗作惡的政權則必須受到全人類共同的譴責,不管它們是由怎麼樣的方式來產生的。

話說回來,民主是人類長期追求的目標,也早就在不同的地區和不同的層面上得到了令大家都會羨慕的成果,不能因為某些人的誤用而忽略它或是排斥它。只是,我們須要對它作更深入的探討,並且,在使用民主這個名詞的時候,常常須要作比較謹慎的釐清和定義。

第一篇:投票、獨裁、民主範例